130只走私入境被查获的国际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在被送往两家人工繁育机构后,全部“因救护失败死亡”。
也就是说,这些来自境外,经广西林业厅批准送走用于“繁育”的穿山甲,没有一只活着。
这两家人工繁殖机构的投资主体,分别是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粤辉腾钢材经营部(以下简称“佛山粤辉腾公司”)及广西盛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盛凯公司”)。
这两家人工繁育机构到底有没有相关资质?这些穿山甲死后又被如何处理了?在外界不断质疑中,广西林业厅公开回应并公布了两家人工繁殖机构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称所有死体都被回收。
穿山甲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而我国是公认的穿山甲主要消费国。穿山甲在国内,主要为食用及“入药”。据我国药典记载,穿山甲的甲片具有活血、下乳、消肿、排脓的功能。在黑市上,活体穿山甲已经卖到每只二万到三万元。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穿山甲人工养殖成活率极低,“几乎养不活”,其人工繁育至今仍是世界难题。为什么明明知道人工繁育几乎不能成功,相关部门还要将查获的走私穿山甲送往养殖机构?大批穿山甲的死亡,更引发了公众对繁育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质疑。
视频丨被查获穿山甲因救护失败死亡 新京报动新闻出品(ID:xjbdxw)
“没听说过”的驯养基地
在象古村,没人见过穿山甲。
在每一批往象古村运送穿山甲的野生动物运输证明上,申请人均为广西盛凯公司法人代表李广锋。该公司也是广西林业厅批准的唯一可以驯养繁殖穿山甲的商业机构。
据工商资料显示,广西盛凯公司位于南宁市青秀区,2008年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桥梁、码头、有色金属等项目的投资。
“穿山甲被灌水泥难救活”
虽然接收了林业部门转送过来的数十只穿山甲,但广西盛凯公司并不愿就此多谈。
2018年9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发会”)就穿山甲健康状况问题向广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广西林业厅表示,其运输到合浦象古村驯养基地进行驯养繁殖的穿山甲“均因救护失败而死亡”。广西林业厅已对死亡的穿山甲收回并依法无害化处理。
据广西林业厅2018年9月份答复绿发会的一份回函显示,从2015年到2016年,广西林业厅一共向广西盛凯公司运送了66只活体穿山甲,比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明中公布的多了29只。
但这29只穿山甲也没有逃过“因救护失败死亡”的命运。
林业厅的寄养协议
另一家机构受到公众和动保组织的质疑则更为强烈。
这家名为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粤辉腾钢材经营部,其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五金、电器、装饰材料销售,并不包含与野生动物有关的内容。
广东省林业厅一份审批文件显示,2013年10月,佛山粤辉腾公司获得广东省林业厅批准,在四会市江谷镇黎寨村以科学研究为目的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养的时候外人不让进,每天都锁着大门。”附近一位村民说。
发现对方悄悄搬走后,黎书记曾通过朋友才找到罗润满商谈租金问题,“他就说经营不善,没有钱了”。
广西林业厅出示的一份《穿山甲驯养繁殖攻关寄养协议书》显示,2013年1月8日,广西林业厅将穿山甲活体寄养在佛山粤辉腾公司,用于驯养繁殖的科研攻关。寄养的穿山甲所有权归林业厅所有,佛山粤辉腾公司只能用于驯养繁殖。攻关期间所获得的技术成果双方共享,其中广西林业厅占20%,佛山粤辉腾公司占80%。所繁殖的后代归佛山粤辉腾公司所有。
按照这份协议,从2013年到2018年,广西林业厅需要向佛山粤辉腾公司运送200只活体穿山甲。如果穿山甲死亡,则由广西林业厅收回死体。
“我们的合作都是这样的方式,跟广西盛凯公司也签订了200只的寄养协议,”广西林业厅保护处副处长张振球说,“但是因为寄养效果不好,协议到期后,我们终止了和佛山粤辉腾公司的合作,并把马来穿山甲全部运回。”
寄养的穿山甲全部死亡
显然,在合同还未到期时,佛山粤辉腾公司就因“经营不善”放弃了四会市的养殖基地。对于200只穿山甲是否已经全部运到,张振球并不愿多谈。他表示需要仔细核对相关报批材料才能告知。
而广西林业厅唯一承认的数量是,从2014年到2017年,共计向佛山粤辉腾公司运送了64只活体穿山甲。截至2017年底,死亡30只,存活34只,死亡的穿山甲已由广西林业厅收回并无害化处理。
存活的34只去哪了?2018年6月,广西林业厅在答复函中表示仍寄养在佛山粤辉腾公司。
“半年之内全部死亡?”
“是的。”
2017年5月,四会市华满动物养殖基地将48只活体穿山甲运往佛山,并成立了佛山华满。
此后,四会市华满动物养殖基地联合东莞市庆丰园、广东南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三和药业有限公司曾以“中国穿山甲国外引种与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曾经申请工信部的资金扶持,但因绩效评价不达标,工信部最终未予扶持。
据广东林业厅回复,目前,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粤辉腾钢材经营部、四会市华满动物养殖基地均已被注销人工繁育许可证,并停止开展相关活动。
驯养负责人涉穿山甲非法交易
据广东林业厅答复,佛山华满繁育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设村南安坊路段2号之一。
2018年11月6日,湖南省森林公安局在长沙通报,侦破一起迄今为止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抓获人员最多、查证非法交易的穿山甲数量最大的野生动物案件,此案查证非法交易的穿山甲高达5万余只。
“广东是全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集散地,去年12月29日,案件收网之后,我们发现广东的一个犯罪嫌疑人跟佛山华满穿山甲养殖基地有往来交易。经过侦查,罗润满承认非法收购过走私穿山甲。”上述办案民警说。
据罗润满供述,其买来的穿山甲主要用于饲养,没有出售。“我们已经从佛山华满扣押了60多只活体穿山甲。”罗润满具体一共买过多少穿山甲,是否还涉嫌贩卖,因案件还在调查阶段,民警表示暂无法透露,“目前已经取保候审”。
办案民警透露,佛山华满穿山甲养殖基地并非位于建设村内,而是在旁边的一个名为丹灶建设桂花园农庄里。
至于佛山华满一共从广西林业厅接收过多少只活体穿山甲,罗润满表示不便告知,“都放生了”。
先养后批的驯养试点
佛山华满作为种源头的48只穿山甲是否来自广西林业厅?
“佛山华满跟我们没有合作关系,我们寄养在佛山粤辉腾公司的穿山甲已经全部拉回来了。”广西林业厅保护处副处长张振球说。
张振球表示,广西林业厅合作的所有驯养繁殖试点都是符合法规的,且数目也是“对的上”的。但他坦承,所有运输的穿山甲只做了物理标记,且在运输过程中,广西林业厅并不参与,全程由企业负责。
广西林业厅曾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在2016年至2017年到佛山粤辉腾公司和广西盛凯公司开展过穿山甲繁殖情况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据张振球介绍,广西林业厅每年从海关、边防、公安等部门接收的穿山甲数量在200只左右,最多的一年有300来只。
“只给广西盛凯公司和广西林业科学院批了穿山甲繁育许可证。”张振球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5条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对于为何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前提下可以授权开展试点养殖,张振球表示广西林业厅的这一做法是根据原国家林业局、卫生部等5部委局《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7〕242号)和原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护发〔2004〕157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而定的。
《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显示,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参与野外资源恢复和人工繁殖活动。对驯养繁殖技术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报国家林业局组织科学论证通过后,可以开展试点予以推广。
【延展 】
穿山甲救助困境:放生还是人工繁育?
32只穿山甲死亡被指救护不力,环保组织诉林业厅获立案;专家称应联合攻关养殖繁育技术。
连年的捕杀和难以驯养繁殖,让土生土长的中华穿山甲在国内已难觅踪影,庞大的市场需求,让更多马来穿山甲和非洲穿山甲,通过走私渠道进入国内。
一方面是源源不断的境外走私,另一方面则是大批被查获的走私穿山甲,在驯养繁殖过程中死亡。有环保组织呼吁尽快建立穿山甲野外放归机制,但相关部门担心放归可能带来基因污染甚至外来生物入侵的风险。
争议背后的事实是,穿山甲越来越少了。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国内穿山甲研究专家吴诗宝表示,上世纪60年代到2004年,我国境内的穿山甲数量减少了89%到94%,很多保护区已经连续很多年没有观测记录了。
查获的走私穿山甲是该放归野外,还是冒着被“团灭”的风险继续饲养,这成了亟待破解的生死难题。
32只穿山甲死亡引发的官司
围绕穿山甲问题,广西林业厅今年将面临一场被指“救治不力”的官司。
2017年8月,广西林业厅曾接收一批由海关查获的32只活体穿山甲。在移交之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曾要求参与该批次穿山甲的救护工作但未获同意。两个月后,这批穿山甲全部死亡。
绿发会曾就此向广西林业厅询问这批穿山甲死亡的相关情况。2018年3月29日,广西林业厅就32只穿山甲死亡原因回复称,经分析,由于走私入境的穿山甲在捕获和长途运输过程中,长时间处于应激状态导致抵抗力下降,绝大部分被人为灌食导致消化系统破坏严重,部分穿山甲还带有严重的外伤。经权威机构检验,发现走私入境的穿山甲大多带有高致病病毒,因人为造成其抵抗力下降而发病。
据绿发会相关负责人Sophia介绍,被救护的穿山甲最短存活13天,最长存活66天。其中,有8只马来穿山甲活体,在进入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接受救护前,其健康状态为“消瘦,无明显外伤”,属检疫合格。绿发会认为广西林业厅及其下属机构广西救护中心存在救护不力的失职行为,并提起诉讼。
今年1月11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绿发会在此次民事起诉状中共提出三项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因过错致8只检疫合格穿山甲死亡所造成的生态损失(生态损失数额以评估鉴定为准);判令被告对因其过错行为而导致的生态破坏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由被告承担原告方本次诉讼所支出的一切必要费用。
但绿发会的这次诉讼,在广西林业厅保护处副处长张振球看来,对于救治不力的指责是环保组织的一次“炒作”,“穿山甲救治本身就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
“穿山甲是我养过最倔的家伙”
穿山甲救治到底有多难?
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曾救治过上百只穿山甲,但一直不知道如何给生病的穿山甲输液,直到穿山甲救护组组长韦永结通过解剖,才找到输液办法。
2月1日,在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80多只因走私而来的穿山甲,正接受救治。一只只穿山甲蜷缩一团,即使在强光照射下,它们仍旧一动不动。
“你很难判断它是在睡觉还是生病了。”2月1日,韦永结说。“对于穿山甲我们知道的太少了。”作为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穿山甲救护组组长,韦永结接手穿山甲救护工作只有一年多,但已经算资深的穿山甲救护人员了。
救护中心高级兽医师阙腾程介绍,由于待遇太低,穿山甲救护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更难积累繁育经验,“如果说成功繁育穿山甲需要10步,现在我们最多算只走了前两步。”
“穿山甲是我养过的最倔的家伙。”韦永结说。很多穿山甲送来之后连续几天拒绝进食,甚至连基本的医疗检查都很难开展。但对于这些,韦永结表示也很理解。他曾亲眼见到走私的穿山甲被从几米高的船板上扔下来。“暴力对待再加上长期运输过程中恶劣的环境,更增加穿山甲的应激反应。”韦永结说。
克服穿山甲的应激反应只是第一步。“穿山甲食源很单一,这就意味着养殖难度更大。”广西大学教授周放说。
应联合攻关驯养繁殖技术
人工养殖困难重重,繁育技术更是难以突破。如何挽救这些走私的穿山甲?环保组织绿发会呼吁应该尽快建立穿山甲野外放归机制。
但广西林业厅保护处副处长张振球并不认可这一说法,“马来穿山甲原始栖息地不在国内,放归之后并不能保证一定能活,且有基因污染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国内并没有支持马来穿山甲这种外来物种放生的法律法规”。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国内穿山甲研究专家吴诗宝曾在国内多家穿山甲养殖基地采样研究。据他介绍,有一些穿山甲养殖基地既没有专职的医疗人员,也没有稳定的食源渠道。
“本来我们也想帮他们做的,包括提供医疗资源等,希望能在我们的指导下,把人工繁育事业做起来,但做起来却困难重重。因为我们是做技术攻关的研究,但他们总是想尽快将穿山甲人工繁殖商业化。”吴诗宝说。
据他介绍,穿山甲现在属极度濒危物种,种源稀少,在养殖技术不成熟的条件下搞规模化养殖,会给这一物种带来毁灭性打击,“不需要那么多养殖企业,只需要少数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起来,搞些科研攻关,对现有的养殖企业要进行清理整顿。”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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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救护失败死亡,应该让公众知情
据新京报报道,130只走私入境被查获的国际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在被送往两家人工繁育机构后,全部“因救护失败死亡”——经广西林业厅批准用于“繁育”的这些穿山甲,没有一只活着。
诡异的是,投资这两家人工繁育机构的企业,经营主业都和动物保护八竿子打不着,繁育基地不是无踪可寻就是人去楼空,其中一家还因非法买卖穿山甲被湖南警方立案调查。
每年会有很多走私入境的活体穿山甲被相关部门查获,通常都会移交给地方林业部门做后续处理。但是,地方林业部门究竟是如何处理这些活体穿山甲的,却鲜为人知,没有更多的深入追问,没人知道它们都被送去了哪里,具体又被如何处置。
问题是,既然明明知道穿山甲人工繁育几乎不可能成功,为何广西林业厅却一直在与所谓穿山甲人工繁育机构合作,将查获的走私穿山甲不断送往?这些人工繁育商业机构,主业均跟野生动物繁育没有任何关系,就连繁育基地是否真实存在都是问题,甚至因为涉嫌非法买卖穿山甲被异地警方立案调查——广西林业厅选择合作对象的标准,令人困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广西林业厅合作的两家人工繁育穿山甲商业机构,一家压根儿就没有许可证,有证的另一家,不仅申报材料大可质疑,而且在尚未取得许可证时,就已开始获得活体穿山甲。
大批穿山甲在被送往人工繁育机构后死亡,让人不得不怀疑: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没有得到真正执行,或者是不是已经严重变味?
穿山甲救护信息公开的吁求,时至今日依然很有必要。在穿山甲人工繁育的旗号下,大批被查获的走私入境穿山甲死因不详,如此赔本的买卖,在商业上难以成立,却稀里糊涂一直从2012年干到了今天。只有公开这些人工繁育商业机构“救护”穿山甲的详细信息,查明这起事件背后是否涉及穿山甲倒卖,才是对公众关切负责任的态度。而能否有更好的方式处理查获的活体穿山甲,也是相关部门应尽早提上日程的议题。
走私入境穿山甲,被相关部门查获后,移交给林业部门,不该是救护的终结。 文/舒圣祥(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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